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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终21000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6 18:41:42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终21000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上诉被上诉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原审被告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210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9988元,由上诉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负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十六


 
责任编辑:汪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