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终18887号
云南在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民终18887号上诉人云南知本中青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根红、云南在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帅不当得利纠纷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云01民终188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837元,由上诉人云南知本中青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