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01民终5640号
云南裕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5640号上诉人中国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寰宇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云南裕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56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判决生效后,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二庭二楼619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