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嵩明法院全流程强化诉讼保全举措,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措施保障民生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持续优化民事财产保全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诉前财产保全“全覆盖”。
2024年1月至6月,嵩明法院共受理诉前保全案件646件,相比去年同期增加594件。经保全后调解成功并自动履行案件198件,保全后调解成功且自动履行率达30.6%。
“感谢嵩明法院,让我体验到了一秒到账的快乐。”得益于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及时拿到了应得的货款。
2024年5月,康某因长时间拖欠某公司货款6860元被某公司诉至嵩明法院。为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立案庭工作人员当即引导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释明诉前财产保全优势,告知保全流程。
经保全团队审查,确认该公司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律规定的诉前财产保全条件,遂作出保全裁定,并将案件移交至执行部门。
执行部门及时冻结了康某银行账户内的6860元,康某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与该公司联系,表示愿意一次性付清拖欠货款,请求对方撤回保全申请。承办法官也开展了调解工作,耐心梳理案情并释法明理。最终,康某对拖欠款项金额无异议,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某公司遂向法院提交了解除保全申请书,承办法官也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了对康某账户的冻结,双方案结事了。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嵩明法院主动履职,系统性强化财产保全措施的一个缩影,通过“以保促调、以保促执”集约高效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既实现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又降低了当事人维权成本,为服务保障民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嵩明法院将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充分用好“保全”这一解纷的“硬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提升群众保全意识、加速保全进程、拓宽执源治理渠道,助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打造司法为民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