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终19978号
陈学泼:
本院受理的你与罗朝富、吴庭富、温州建峰矿山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19978号民事判决书,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212元,由温州建峰矿山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