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终19894号
周飞:
本院受理的你与陈小议、芶文松、四川品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19894号民事裁定书,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云0103民初1545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