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3880号
云南金色池塘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昆明泽阔商贸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云南金色池塘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昆明金色池塘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安康路店、昆明金色池塘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分店、昆明金色池塘温泉酒店有限公司珥季路店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决定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