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3079号
吕红: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云南澜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诉被上诉人高飞,原审被告重庆澜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吕红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30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3)云0111民初20388号民事判决;二、准许高飞撤回本案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7308元,已减半收取365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308元,减半收取3654元,由云南澜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