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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初1072号案件的公告
作者:符圆圆  发布时间:2024-05-25 15:16:48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1072

 

云南林大福珠宝金行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义烈与被告周洪波、第三人玉溪市江川区林大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林大福珠宝金行发展有限公司、沙蜀燕、林育生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朱义烈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654.71元,由原告朱义烈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二十五

 


 
责任编辑:符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