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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01民终20478号
  发布时间:2024-01-30 11:24:3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01民终20478

江荣华: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昆明市凯勋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一、撤销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23)云0103民初6049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昆明市凯勋房屋拆迁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79,573元予以退回。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民三庭
责任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