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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2975号《民事裁定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1 17:22:2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2975号

 

赵树梅上海九世方尊广告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云南瑞和传媒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吕佳、被上诉人云南云广天润广告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九世方尊广告有限公司、上海龙卓标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赵树梅原审第三人昆明铁路传媒有限公司、云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终2975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准许上诉人云南瑞和传媒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184342.18元,减半收取为92171.09元,由上诉人云南瑞和传媒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