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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5468号的送达公告
关于(2024)云01民终5468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6 10:55:3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5468号

王志刚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5468号上诉人云南南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郭金美、王志刚,原审被告张海祥、华夏出行(云南)有限公司、华夏行达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5468号民事传票,并定于2024年621(星期)9:3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六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张兆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