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4045号
上海九世方尊广告有限公司、吕佳、赵树梅:
本院受理(2024)云01民终4045号上诉人云南瑞和传媒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云南云广天润广告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九世方尊广告有限公司、上海龙卓标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吕佳、赵树梅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24年4月28日作出(2024)云01民终40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6565 元,由云南瑞和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