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昆明拓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马会军与云南中炬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拓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涂志远向本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4)云01执异280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案外人涂志远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