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抗38号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市宸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毛洪莲、朱俞润: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抗38号原审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昆明市宸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毛洪莲、朱俞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抗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指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