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2620号
云南中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赵刊、陶加旺、刘懋、冉紫薇、李想: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2620号上诉人艾雄诉被上诉人李婷,原审第三人云南中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赵刊、陶加旺、刘懋、冉紫薇、李想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终26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95元,由上诉人艾雄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