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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2908号案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8:41:36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云01民终2908号

 

云南秦滇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云南亨德森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2908上诉人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被上诉人李杭珍、云南秦滇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滇公司)及原审第三人邹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29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3)云0102民初964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李杭珍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8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20元,由李杭珍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张瑜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