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2605号
济宁文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孔德霞、马震: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济宁文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孔德霞、原审第三人马震、舒士强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26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О二四年五月七日
联系人:张彬(承办人)、董欣星(书记员)
地 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
电 话:0871-64096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