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抗37号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冠庭经贸有限公司、杜昊: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抗37号原审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昆明冠庭经贸有限公司、杜昊、谢光正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抗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指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