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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抗37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6 17:09:0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抗37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冠庭经贸有限公司、杜昊: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抗37号原审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昆明冠庭经贸有限公司、杜昊、谢光正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抗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指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来源:立案一庭
责任编辑:杜海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