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初1032号
云南祥宏置业有限公司、 云南七彩荣达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空港雅仕维信息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云南祥宏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荣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七彩荣达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云01民初7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如下:驳回原告云南空港雅仕维信息传媒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647元,由原告云南空港雅仕维信息传媒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