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初903号
余俊、杨锐、起云海、云南可可娱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民初903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被告徐贵平、李晓龙、余俊、杨锐、起云海,第三人云南可可娱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云01民初9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如下:准许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撤诉。案件受理费134元,减半收取67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