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2479号
王泽伟、云南宣投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保定瑞隆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泽伟、云南宣投商贸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终2479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2023)云0114民初6127号民事判决;二、追加王泽伟为(2023)云0114执1490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2022)云0114民初6591号民事判决所确认的云南宣投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保定瑞隆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67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76元,由被上诉人王泽伟、云南宣投商贸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