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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2373号《民事判决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16:49:37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2373号

 

河北朗格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河北朗格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河北朗格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王增顺与被上诉人云南勇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终2373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50元,由上诉人河北朗格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河北朗格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王增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四

 

 



 
责任编辑:张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