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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3046号的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5 19:47:27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3046

 

张杰、彭正良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杨小刚因与被上诉人杨正琼、一审被告张杰、彭正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终3046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一、撤销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2023)云0127民初265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杨正琼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合计200元,由杨正琼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


 
责任编辑:刘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