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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400号的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9:40:0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400

 

李文生、赵鹏举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杨志斌因与被上诉人储正伟、一审被告李文生、赵鹏举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终400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396元,由杨志斌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十七


 
责任编辑:刘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