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初935号
昆明寅婧木业有限公司、云南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陆继明、任合练、杨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蒋丽华与被告李树萱、昆明寅婧木业有限公司、云南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陆继明、任合练、杨明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蒋丽华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蒋丽华的诉讼请求如下: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云01执异1605号民事裁定书;二、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云01执恢2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对原告持有的昆明官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价值2000000元股份的查封冻结;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同时向你送达本院开庭传票,本院决定于2024年3月13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三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