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5030号
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尊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新吉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晟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广东莱佛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梅州市辉丽达贸易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昆明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尊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新吉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晟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广东莱佛材料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50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上诉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