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初169号
云南嘉和投资有限公司、云南集成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集成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任飞、耿琼芬、任斌诉被告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山支行、第三人云南嘉和投资有限公司、云南集成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集成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任飞、耿琼芬、任斌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任飞、耿琼芬、任斌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不得执行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中段广福城A9地块地下室-1层A9-A186号车位(价值为135000),并解除对该车位的查封。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全部承担,同时向你送达本院开庭传票,本院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