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01民终4871号
刘国俊:
本院受理的朱蕾与廖若辰及刘国俊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48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21064元,由上诉人朱蕾与被上诉人廖若辰各承担1080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773元,由上诉人朱蕾承担。上诉人朱蕾预交21064元,予以退还8831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二庭二楼619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