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01民终20217号
高平生: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民终20217号上诉人石现立与被上诉人云南京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高平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202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石现立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