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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抗46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5:03:26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抗46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抗46号原审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和原审被告李有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抗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指令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源:立案一庭
责任编辑:汪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