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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云01执异227号公告
作者:李锋  发布时间:2024-04-24 10:33:58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琦云、刘江、张利华、刘乐、丁莹

             

本院在执行昆明科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云南省远程可视医学诊疗中心、云南山灞图像传输科技有限公司、刘勇、宋琦云、刘江、张利华、刘乐、丁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山灞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已审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2024)云01执异227执行裁定书驳回异议人云南省远程可视医学诊疗中心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十四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