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01民终2265号
姜涛:
本院受理(2024)云01民终2265号上上诉人昆明迈东商贸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四川南充都京港务有限公司、山东晨鸣纸业销售有限公司、姜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24年4月22日作出(2024)云01民终22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913元,由上诉人昆明迈东商贸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2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