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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初163号的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17:17:5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初163

 

刘桂芬云南汇杰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一通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杨堇昆明光溢经贸有限公司昆明光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友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云南洽农农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桂芬云南汇杰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一通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杨堇昆明光溢经贸有限公司昆明光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友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云南洽农农资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追加被告刘桂芬为(2023)云01执恢346号之一案件的被执行人;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4530上午九点三十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十六


 

来源:民三庭
责任编辑:刘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