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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抗34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15:33:28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抗34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抗34号原审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昆明市官渡区飞达货运信息部、曹飞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抗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来源:立案一庭
责任编辑:杜海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