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人:晋宁法院执行干警柴山锦、李昀昊
四月初的春风依然吹得强劲,窗户也随着风在摇摆。抬头看了下电脑,已是晚上九点,我正打算关闭电脑回家休息时,接到了张某的来电。
“法官,朱某总算被我找到了,他今晚住在晋城街道某某酒店,你们现在能不能过来?”张某急促地说着。
张某经营着一个农资产品的小卖部。2019年7月,被执行人朱某分两次向张某购买农资产品用于农业生产,双方约定3个月内付清农资货款,记账金额共计1.5万余元。但朱某未按约定付款,张某遂向晋宁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和解结案,可是到了还款日朱某又玩起了消失,再也联系不上。该案进入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朱某住所地查找均未果,执行陷入僵局。
听到朱某被找到了,破局的喜悦提神醒脑,瞬间冲淡了一天的疲惫。我紧了紧领口,关上了窗户,说道“你把定位发过来,我们现在就出发。”随后,我向领导汇报了情况后便和同事驱车前往。
在仔细确认了入住酒店的朱某就是被执行人时,我们打开了被执行人朱某的房间,一阵阵抑扬顿挫的鼾声传来,看来朱某睡得正香。随着我们的“人工叫醒服务”,睡醒的朱某也得知了我们此行的来意,并不耐烦地说道“你们烦不烦,还能不能让人睡个安稳觉,我现在没钱,你们能怎样?”
“要么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要么被处以司法拘留,你选择!”同事掷地有声的话语回荡在房间内,朱某表情愣住,像一只泄了气的气球,完全没有了之前嚣张气焰,只能悻悻的穿好衣服上了警车。回到执行局,我们再次与朱某沟通履行还款义务的事宜,其仍旧一口咬定“没有钱。”鉴于朱某再三背信、无视法律,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晋宁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送拘结束后,我拨通了申请人的电话,告知其执行的基本情况。他欣慰之余,声音激动地说:“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天也渐渐亮了起来,春风也没有那么强劲了。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保障生效法律文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为了守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希望,执行干警对收到的每一条线索势必要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案案有交代,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