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初940号
昆明市海伦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郑明清与被告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黄振、昆明市官渡区日琼建材经营部、安徽梅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海伦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原告郑明清的上诉状。郑明清的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2023)云01民初94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