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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执恢301号公告

作者:薛传伟  发布时间:2024-04-11 10:29:1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鲁明辉、赵红兵、舒小红、昆明源鸿丽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王鹏与昆明源鸿丽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赵红兵、舒小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赵红兵、舒小红、昆明源鸿丽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王鹏、邱学伦鲁明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昆明天能体育娱乐有限公司申请参与分配,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债权人的申请审查完毕,并作出参与分配方案。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1)云01执恢301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本案拍卖被执行人赵红兵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101号2001室房产,变卖流拍价为2693070.00元扣除抵押权金额及发还首封债权人部分款项后,剩余案款913070元。债权人王鹏受偿金额为8765.47;债权人邱学伦受偿金额为50463.2元;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受偿金额为8716.37元;债权人昆明天能体育娱乐有限公司受偿金额为25042.2鲁明辉受偿金额为4587.56元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财产分配方案,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一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薛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