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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法院晋城法庭“三步”解纷画“枫”景
  发布时间:2024-04-10 09:58:2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晋宁区人民法院晋城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实践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探索构建长效机制,打造具有晋宁特色的“枫桥经验”品牌。

近期,晋宁法院受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晋城法庭以“一探、二请、三督”的三步解纷法,针对相邻、继承、离婚析产等纠纷进行实质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探”庭前探清矛盾源头

晋城法庭受理案件后,原告便提交了一份由原告、被告三人共同签字的《分遗产协议》作为证据材料,但被告却称这不是他自愿签署的。法官在看完后并未立刻作出决断,而是协同特邀调解员到被告家中进行走访。走访得知,原告的父亲去世前一直居住在被告家中,《分遗产协议》是二原告在父亲去世当天找到被告家里,要求被告签字,被告考虑到正在办理丧事,才在协议上签了字。

“二请”邀请村干部同解纷

在与被告的交流中,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因为分家事宜已经过村支书多次调解,被告对村支书较为信任,便决定邀请村支书参与本案的调解工作。调解当天,法官、特邀调解员、村支书一同参与调解,释法说情,双方逐渐从剑拔弩张到情绪平缓,最后对父亲遗产的分割达成一致。

“三督”督促被告当庭履行

结合案情,法官了解到原告父亲平时的工资是由被告保管,去世后的丧事也由被告办理,便督促被告将其父亲的遗产按照调解协议当庭支付给了二原告,本案就此了结。

晋城街道下辖45个村、社区,而晋城法庭辖区内乡村较多,因权属不清、需分割的财产属于宅基地等情形较为普遍,如果不能及时化解,极易衍生大批量诉讼。

晋城法庭将积极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走深走实“三步”解纷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绘出基层矛盾纠纷治理新“枫”景!

 
来源:晋宁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