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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查废”机制成效明显!西山区法院这样破解金融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09 09:25:5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纵深发展,促进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有效规避程序空转,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开启金融解纷新篇章,于3月26日向有关涉诉银行发送《预查废证明书》,并已向多家银行推出该项制度,力求将金融纠纷化解在诉前、诉中及执前,以推进金融机构不良债务的快速化解,构建起以财产保全、“预查废”机制为重要抓手的全流程金融解纷链条。

“以前,诉讼、申请执行周期至少需要半年时间,要花费很多人力、财力、时间成本,现在几天就能拿到《预查废证明》,极大降低了我们处理不良债务的周期和成本。”

“对财产案件采取保全措施后,案件的调解率、回款率大大提高,在无财产案件中也能快速取得《预查废证明》。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效率有了很大的提升。”

“以前代理律师想要取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程序繁琐、数量多。现在金融纠纷化解高效便捷,极大减轻了代理律师的工作负担。”

如今共赢局面的形成得益于西山区法院推行的全新金融解纷模式

4月1日,西山区法院收到银行的感谢信,信中对法院“预查废”机制给予充分肯定。

2024年初,西山区法院金融案件立审执团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调解组织、律师团队围绕深化一站式金融纠纷化解多次开展主题座谈交流。法院和各组织就推动金融纠纷案件快速解决机制进行了多次磋商,充分挖掘各方需求、重塑解纷理念、全面优化流程、管控流转节点、完善立审执部门分工协作,根据各方意见及需求打造了经济、便捷、高效的一站式金融解纷链条。

严格精准分类对症下药靶向施策

西山区法院在诉前调解阶段发现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债务人已有无财被执案件的,向金融机构发放《预查废证明》。金融机构以该证明向金融监管机构核销呆账,不再起诉该类案件,从源头控制金融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运用诉前保全措施促使债务人主动协商调解,强化多元解纷在金融纠纷领域的运用。充分发挥诉中保全财产查控的优势,强化以保促调,运用调解方式高效实质化解金融纠纷。在执前建立执前和解机制,尽可能将金融纠纷化解在执前。构建“保全+调解”“保全+‘预查废’”机制、执前和解机制的全方位金融解纷模式,层层分流、层层过滤,在每个环节对金融案件进行筛选、分类精准施策,让金融案件处置前移,将金融纠纷化解在诉前、诉中、执前。

践行典型引路带动示范提质增效

西山区法院以财产保全和“预查废”机制为切入点,全面提升金融纠纷化解质量和效率。传统审执流程下,金融机构因受到监管机构规制,即使明确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是仍然需要经过漫长的诉讼、执行周期,收到法院出具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终结裁定后才能核销呆账。该流程需要花费长达半年的时间及较大的诉讼执行成本。

“预查废”机制实行后,金融机构无需再进入诉讼或者执行程序,可在一周内甚至当天收到《预查废证明》,并凭借该证明直接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呆账核销申请。加上财产保全的有力措施,大大提高了金融类案件调解率。现行机制运行下,极大程度缩短了案件周期,有效提升金融纠纷化解质效。

因地制宜推进化解矛盾共创共赢

近年来,金融纠纷呈现爆发态势,且呈现出标的小、批量化、类型化的特点,西山区法院经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引入财产保全、“预查废”机制,为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开辟新路径,既满足金融机构批量诉讼、缩短呆账核销周期、降低诉讼执行成本的需求,又避免对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重复立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执行案件增量,避免程序空转,合理利用司法资源,快速化解不良债权,依法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西山区法院用实际行动持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丰富拓展多元解纷的新路径,以财产保全、“预查废”机制为抓手致力于将金融纠纷实质化解在诉前、诉中及执前。

下一步,西山区法院还将进一步完善一站式金融解纷流程、机制,不断深化诉源执源治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小贴士

一、何为“预查废”?

法院在审查涉金融机构的涉案标的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诉前调解、诉讼立案、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案涉债务人有他案被执行且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或查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依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金融机构的申请直接出具《预查废证明》。金融机构可以该证明作为核销债权的依据。

 

二、“预查废”的适用条件

1)主体条件

申请主体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消费公司等银行、金融机构及组织(统称为“金融机构”)。

 

2)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涉金融机构的信用卡纠纷及标的额50万元以下、保证人少于2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3)债务人财产状况

债务人已有被执案件显示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经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或虽未经过执行程序,但经查询“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来源:西山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