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826号
肖映玲: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826号上诉人胡文龙与被上诉人邱建波,原审被告肖映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您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您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8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74元,由胡文龙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826号
肖映玲: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826号上诉人胡文龙与被上诉人邱建波,原审被告肖映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您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您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8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74元,由胡文龙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