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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村”新“枫”景——织密就地解纷网,奏响乡村振兴“和谐曲”

  发布时间:2024-04-07 16:54:54 打印 字号: | |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近日,盘龙区人民法院、盘龙区滇源街道司法所联合开展第二批“无讼村”创建活动推进会暨特邀调解员受聘仪式。

会议介绍了盘龙法院下步推进“无讼村”创建工作的举措,强调了人民调解员对于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的重要性,就此次选聘基层人民调解员为盘龙法院特邀调解员的考虑及工作开展模式作了说明,并宣读了特邀调解员名单。随后,与会领导共同为受聘的特邀调解员发放了特邀调解员聘任书。

调解是有效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此次聘任特邀调解员是盘龙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生动实践是助推诉源治理工作向诉讼源头延伸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在盘龙区全面推进“无讼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手段

何为特邀调解员?

调解,“调”的是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而特邀调解员则是这个环节中的关键“和事佬”。特邀调解员是通过选任具有一定调处能力和政策水平的“乡贤”,接受盘龙法院委派或委托依法对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的人员。

通过聘请特邀调解员,将法院调解工作由“法庭内”延伸至“法庭外”,由法官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让诉源治理走进群众心中,进一步扩大“无讼村”创建工作在辖区内的影响。

特邀调解员的作用?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以和为贵”的传统,对应在司法领域则体现在“无讼”这个概念上,为持续推动“无讼村”工作,解决基层调解过程中法官少、纠纷多的难题,应当抓住“发动和依靠群众”这一关键,特邀调解员就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的重要手段。

本次聘请的特邀调解员大多具有长期的群众工作经历,熟悉乡土民俗和社情民意,懂人情、会评理、有威望,调解纠纷“接地气”,容易获得当事人的信任,能够更有效地释放调解活力,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调解成功后,矛盾纠纷将通过盘龙法院水保庭所打造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方式得到司法保障,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同时还固定了人民调解工作成果,夯实了诉源治理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盘龙法院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持续发挥诉源治理“桥头堡”作用,探索非诉讼纠纷机制新路径,形成矛盾化解长效机制,将“无讼村”创建工作在辖区范围铺开,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为群众减轻诉累,以法治力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司法服务水平。


 

来源:盘龙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