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根植于基层,面对于百姓,是厚植党执政根基的重要堡垒。禄劝县人民法院撒营盘法庭曾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民族同心”特色法庭称号,是“背着国徽去开庭”的发源地,多年来几代基层法官传承着为民司法的情怀,成为辖区融入基层治理的一道靓丽的司法风景。今年以来,撒营盘法庭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好“四个抓手”,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齐抓多元解纷 展现诉源治理之效
“我的工程款终于有着落了,本以为几年过去了,这些钱拿不到了,真的很感谢法庭为我们奔波。”今年3月,当事人杨某拿到工程款后,感动地竖起了大拇指。
联动化解纠纷。依托“1+N”工作机制,构建“法官服务站+村委会”“司法所+法庭”等多元纠纷联调模式,与各司法所、村委会、法官工作站实现纠纷化解的互联互推,大力提升工作效果。在辖区设立3个法官工作站,工作站定期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判后答疑、释法明理、纠纷化解等诉讼服务,充分发挥司法疏导作用,努力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庭”,以点带面,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创新工作方法。针对辖区面积大、山区多,人口流动性强等特征,撒营盘法庭以人民法庭为触角,织密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创新推出“一近一远”的“巡回+远程调解”工作方法。通过前端与后端、线上与线下等多元司法服务,适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多元化需求。
加强走访群众。由于纠纷产生原因纷繁复杂,收案后,法官干警深入当事人家中对案件当事人家庭情况、具体诉求等全面深入了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借助帮扶走访、判后回访等机制,积极宣传防范电信诈骗、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纠纷等法律规定,努力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让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狠抓诉前调解 夯实化解矛盾之基
“感谢法庭的调解员,没出门、没花钱,我的事情就解决了,点赞!”当事人李某在电话中说道。近日,撒营盘法庭调解员通过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多起纠纷,为群众减负。
坚持调解贯穿始终。充分尊重各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邀请两名双语调解员驻庭调解,把法律适用和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促进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法庭通过远程调解等在线诉讼服务,从“面对面”到“屏对屏”,利用信息化技术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诉讼成本,让人民群众共享“数字红利”,近三年来年均调解案件200余件。
李子树下调解定纷止争。撒营盘法庭院里有棵高大的李子树,树下调解是法庭工作的特色,法官和调解团队运用“听看走”方法,在诉前多听一听当事人心声、多观察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在审理中多巡回入户做一做预防工作,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工作的温度。此外,法庭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构建起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为大量矛盾纠纷进入诉讼设置“减压带”。
细抓营商环境 织好助企纾困之网
“感谢法官,我们公司的纠纷总算解决了”。近段时间,撒营盘法庭化解了多起涉企纠纷,累计涉案标的额1.2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达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搭建涉企案件“快通道”。开通了快调、快审、快裁的“绿色通道”,选任资深调解员和法官、法官助理集中开展涉企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干警的法律素养和调解员的经验能力,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节约涉诉成本,为企业减轻负担。
批量处置涉企案件。针对涉金融机构类纠纷案件等多方涉诉案件的,法官采取“协商解决、助企纾困”的调解思路,一并组织相关当事人进行批量式调解,同批次调解成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履行,未调解成功则及时组织双方开庭,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前移司法服务阵地,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通过上门入户“出诊”的方式,向企业宣传政策法规,收集企业遇到的难题,积极为企业解决困惑、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控意识。
巧抓普法宣传 凝聚为民服务之力
“您最想了解哪一类法律知识?”“您对于案件有哪些疑惑?”近年来,撒营盘法庭通过开展送法进乡村、进学校、进田间地头等活动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逐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加强联动普法。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节日,主动联动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大力宣传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深耕巡回审理。通过多种形式,在辖区6个乡镇开展全覆盖式的巡回送达、审理;多次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和未成年人安全教育讲座,邀请师生代表到法庭旁听庭审;选取在当地具有普遍性、易发高发的家事纠纷、相邻权纠纷等典型案件,到村委会、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做实释法析理。主动把婚姻家庭、交通损害、土地承包等纠纷、和群众关切的案件确定为重点答疑案件,耐心细致地与当事人约访,认真做好法律释明,确保案结事了的效果。
下一步,撒营盘人民法庭将继续以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将“定纷止争、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目标,不断探索和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模式,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以实际行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搭建人民连心桥,谱写法治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