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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1119号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作者:符圆圆  发布时间:2024-03-27 16:37:36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1119

 

李彦

本院受理上诉人云南超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与上诉人陈洪斌、原审被告李彦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云01民11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云南超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符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