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435号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方攀杰、李磊、陆思良、吴紫薇、张颖: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原审第三人方攀杰、李磊、陆思良、吴紫薇、张颖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云01民终4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45.95元,由上诉人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