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01民终4671号
昆明捷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4671号上诉人彭永耀与被上诉人捷众普惠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及原审第三人昆明捷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于2024年4月1日作出(2024)云01民终46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彭永耀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4671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