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昆明华龙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唐凤霞:
本院在执行扬州承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昆明华龙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建投安装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扬州承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书面申请追加第三人唐凤霞为被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4)云01执异111号执行裁定书:驳回申请人扬州承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追加唐凤霞为(2023)云01执3020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的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