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01民终1585号
贵州金清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昆明蓝光滇池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坤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木祥金,原审被告昆明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金清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15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