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物业纠纷逐年增多,这类纠纷虽然多为诉讼标的较小的“小案件”,但其涉及的群体多,影响大,是关系着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社会稳定的“大民生”。
为深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3月27日,安宁法院昆钢法庭在太平新城街道的居民楼下开展了阳光司法活动,依法公开审理安宁某物业公司诉郭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充分发挥庭审震慑和宣传教育作用,现场释法明理。辖区200余名居民现场观摩了本次庭审。
法官到居民楼下开庭
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本案中,业主郭某认为,小区物业收费过高,遂拒绝支付2023年的物业费。
案件受理后,法官团队经过认真梳理案情,实地走访以及查阅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关实施办法、文件,认定该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合理。
经过审理,安宁法院判决,郭某支付物业公司2023年物业服务费2030.69元、违约金101.53元、生活垃圾处理费120元、自来水二次加压费120元。
庭审结束后
有群众主动交纳了物业费
庭审结束后,昆钢法庭法官针对物业纠纷问题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并且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引导业主依法维权、自觉履行物业费交纳义务,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有群众表示,这次活动让自己有很大收获,观摩庭审后,自己才知道哪些是属于物业公司的职责。物业公司也表示,活动结束后,已有部分业主主动交纳了物业费。
法官提醒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居民们对于物业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不同的人对物业服务好坏的标准不同。物业服务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应相互理解、加强沟通,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和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