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01民终3773号
林浩鑫、广东省时光珠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陈加亮与陈辉宁、林浩鑫、广东省时光珠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37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上诉人陈加亮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01民终3773号
林浩鑫、广东省时光珠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陈加亮与陈辉宁、林浩鑫、广东省时光珠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37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上诉人陈加亮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